乌当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玮同志辞去乌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2月5日乌当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陈玮同志因工作职务变动调离乌当区,申请辞去乌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乌当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玮同志辞去乌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报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