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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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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220日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静所作的《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区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乌当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贵阳贵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乌当实践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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