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韦珊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6月25日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韦珊申请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经2025年5月30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韦珊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乌当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韦珊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