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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韦珊辞职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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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韦珊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625日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韦珊申请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经2025530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韦珊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乌当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韦珊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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