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废止《乌当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
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的决定
2026年2月3日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废止《乌当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