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胡传富同志代理乌当区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乌当区监察委员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乌当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审议决定。
胡传富同志代理乌当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