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邓勇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4月18日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邓勇同志申请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乌当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邓勇同志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