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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传富同志辞去乌当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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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胡传富同志辞去乌当区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630乌当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胡传富同志因工作职务变动调离乌当区,申请辞去乌当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乌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胡传富同志辞去乌当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2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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