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胡传富同志辞去乌当区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30日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胡传富同志因工作职务变动调离乌当区,申请辞去乌当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乌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胡传富同志辞去乌当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