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飞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30日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王飞同志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郑玉霞同志因工作职务变动,申请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乌当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乌当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飞同志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郑玉霞同志辞去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乌当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