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毛晋提请,经2025年4月30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陈 琛同志为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浚轩同志为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30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区属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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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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